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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3-28 10:57:00 来源:县平安办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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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开发区)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县创建平安乳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乳平安办〔20181 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平安企业”建设水平,为我县工业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现将乳源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计划要求落实“平安企业”创建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从讲政治、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企业创建平安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平安企业应该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创建平安企业工作纳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创建平安企业工作落到实处,为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

在工业企业中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消防组织、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落实单位内部防范措施,严防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管理,实施依法治理;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企业不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选取东阳光电化厂作为平安企业创建示范点。

  三、创建要求

(一)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思想重视,认识到位。创建“平安企业”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我县“平安乳源”建设的大局。在企业开展“平安企业” 创建活动是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平安乳源”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全腺各工业企业要深刻认识创建“平安企业”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部署到位,并加强督查指导。各镇、开发区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平安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对辖区内各工业企业,加强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落实及完成“平安企业”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实效。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企业要开辟专栏开展“平安企业”宣传及组织职工集中宣传等各形式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创建“平安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深远意义,确保每位职工明确“平安企业”创建的目标和工作内容。通过宣传和引导,全面营造平安瓯海创建企业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一级抓一级,达到“平安企业”要求。各企业要从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企业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入手,深查薄弱环节,确定创建重点,攻克难点。做到企业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从车间到班组,一级抓一级,落实到每位职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平安企业”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并达到平安创建的要求成为“平安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4月)。各镇、开发区要全面动员和部署“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平安企业”创建方案,通过宣传栏、标语、墙报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5-10月)。各镇安监站、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各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在推进过程中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进度保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三)检查考评阶段(201811月)。各镇安监站及开发区安监站要对全年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并根据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检查,各镇安监站、开发区安监站要在1130前将检查结果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并将“平安企业”创建情况报县平安办。达成创建要求的将授予县级平安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12月)。县安监局将配合区平安办,对“平安企业”创建结果进行抽查考核验收。

 

乳源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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