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平安办《关于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的通知》(韶平安办〔2018〕4号)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积“小安”为“大安”,进一步夯实平安创建基础,有效拓展平安创建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推进平安乳源创建工作。现就“平安细胞”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成果
各镇平安办和县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条块结合、协调联动,谁主管、谁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督办”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深入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平安细胞”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创建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二、认真总结经验,打造典型亮点
各镇平安办和县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四年“平安细胞”创建的工作经验,挖掘亮点和先进经验,并及时报市直对口部门和县平安办,并通过有关媒体宣传报道我县“平安细胞”创建的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各创建牵头单位要确定1-2个亮点工程或示范点,精心培育,打造乳源特色的“平安细胞”。
三、严密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
2018年的“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要在全覆盖基础上,并按照市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平安村居、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餐饮、平安企业、平安金融、平安文化市场、平安交通、平安景区等10类“平安细胞”建设工作,并新增“平安公园”创建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严密制定今年的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平安乳源的建设基础。请县直各牵头单位于3月29日前制定本单位牵头的“平安细胞”2018年度创建工作计划,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细胞单位,并报县平安办备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认真组织考核
县“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平安细胞’创建覆盖率达100%,达标率达99.5%以上”的要求,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督导检查,并严格按照乳源瑶族自治县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考核验收方案》(乳平安领〔2017〕2号)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考核验收办法,实时组织考核验收。县平安办拟于12月中旬结合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对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请县各类“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于3月29日前将2018年度创建工作计划、拟打造的亮点工程或示范点、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平安办,并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报告一次创建工作动态(6月29日、9月29日、12月10日前报,其中6月报半年总结、12月报年终总结)。
联系人:申飞翔;电话:6832012;邮箱:sgryzzb@163.com。
附件:各类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名单
乳源瑶族自治县创建平安乳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各类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名单
平安细胞类别 |
牵头单位 |
平安细胞类别 |
牵头单位 |
平安镇、村居 |
县综治办 |
平安餐饮 |
县市场监管局 |
平安家庭 |
县妇 联 |
平安宗教场所 |
县民宗局 |
平安校园 |
县教育局 |
平安林区 |
县林业局 |
平安医院 |
县卫计局 |
平安工地 |
县住建局 |
平安景区 |
县文体旅游局 |
平安金融 |
县人民银行 |
平安文化市场 |
县文体旅游局 |
平安铁路 |
县护路办 |
平安企业 |
县安监局 |
平安交通 |
县交通局 |
平安边界 |
到民政局 |
平安出租车市场 |
县交通局 |
平安小区 |
县住建局 |
平安公园 |
县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