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7月17日下午,桂头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由桂头镇司法所所长主持,活动共有五项内容。一是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报到学习,抄写《广东省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规定》第八条;二是由桂头镇司法所所长进行集中点名与教育,重点讲解《广东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的关于训诫、警告、请假、跨市县活动、撤销缓刑的情节等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服从监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三是社区矫正对象汇报近期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四是组织矫正对象到社区戒毒站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参观毒品模型、学习阅览宣传册、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矫正对象对毒品的认识;五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服从监管的纪律性,提高了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和“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摆正位置,牢记自身服刑人员的身份,注意言行举止,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