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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召开

时间:2024-03-25 09:23:40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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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下午,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在县中心会堂召开。县委副书记谢向军、副县长杨贤冰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审议了《乳源瑶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审议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审议稿)》。
  此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普查范围是县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任务是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公布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精神,深刻领会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以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系统安排部署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这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任务要求,按照统一部署,立足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机制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要加强普查手段和工作经费保障,夯实文物普查工作基础。要建强普查队伍,加强普查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专业水平。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及时有效发布信息,生动反映普查过程和成果,形成保护文物的社会共识。
  据悉,我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6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34处。161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古建筑116处,占72%;古墓葬8处,占5%;古遗址4处,占2.5%;石窟寺及碑刻3处,占1.9%;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0处,占18.6%。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广旅体局、县发改局、各镇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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