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常规巡察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务和数据局、东坪镇、必背镇等7个单位党组织和大桥镇、东坪镇、必背镇下辖的22个村级党组织,以及专项巡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殡葬、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城镇“三水”工程等5个领域的巡察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陈大川以上率下,带队参加县公安局、殡葬领域巡察情况反馈会,分管县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巡察组组长传达了陈大川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百千万工程”、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等方面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有的单位为民服务意识欠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主动性不够;有的单位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发放补贴;有的单位决策部署草率随意,造成资金浪费。
反馈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二是要同题共答,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巡察反馈问题要抓具体抓深入,逐项复核确保整改真改实改全面改。三是要以巡促治,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要以巡察整改固根基,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线;以巡察整改强双效,建立机制提能力;以巡察整改解民忧,提升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