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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瑶·蓝”生态检察联络室挂牌活动

时间:2025-08-18 10:38:37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县检察院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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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暨“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之际,县检察院协同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乳阳林场、省天井山林场、广东乳源大峡谷省级自然保护区,共同开展“瑶·蓝”生态检察联络室挂牌活动,标志我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省乳阳林场、省天井山林场和乳源大峡谷是拟建国家公园的重要区域,物种丰富,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科学研究和教育以及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这是2023年8月15日县检察院在乳源南水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瑶·蓝”生态检察联络室后,进一步延伸生态检察联络室的服务范围,主动融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理论探索到司法实践指引的重大转变,此举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今后,“瑶·蓝”生态检察联络室将作为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信息交流、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联席会议、联合宣传等工作联系平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乳源、乐昌、连州、阳山四地检察机关结合区域特点,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以南岭“国家绿色生态屏障”定位为核心,通过跨区域协作,全面加强对保护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生态环境要素的保护,推动形成“线索联排、信息互通、案件共办、治理协同”的检察公益诉讼新格局。

  此次签订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协作重点,秉持共融互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司法理念,通过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公益检察保护联动机制,一体做深做实检察保护工作,推动解决跨区划监督难点、堵点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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