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森林资源,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月16日,县司法局到一六镇为民社区开展“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方式向村民讲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重要性,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同时提醒村民在生活中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切实提高了村民森林防火意识,增强了做好县镇村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了森林防火宣传浓厚氛围。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大森林防火普法宣传的频次和力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打造绿美乳源生态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