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2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方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22元,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2%加发。缴费年限20年及以下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每年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倾斜调整则体现重点关怀,特别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9年上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我县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于近日发放到位,共补发1-7月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金调增金额855.15万元,惠及2654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6058名企业退休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