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至19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和机动巡察反馈工作全面完成。根据县委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和机动巡察共4个巡察组,对8个单位和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及机动巡察,4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县有关领导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完成整改任务进行了表态发言。
巡察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较好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巡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为民服务意识欠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有的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失职失责、违规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报销费用;有的“三资”管理混乱、公款私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建基础还比较薄弱等。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贯通融合、一体推进上持续发力,在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久久为功,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履行好县委赋予的职责使命。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