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宣传周期间,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县司法局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在乳源东阳光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公职律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向企业职工宣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据统计,此次活动派发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参与企业职工50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企业职工加深了对宪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激发他们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有效的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