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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补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6-07-08 09:33:08 来源:县教育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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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乳源瑶族自治县2026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2026年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报名情况,对未依时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及审核又符合我县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放现场报名。现面向社会公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招生补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办理方式:现场提交材料报名。

  办理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9:00-12:00,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南环西路8号教育局一楼教育股。

  三、一年级报名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

  (一)县城区户籍、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且监护人拥有县城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产证;

  (二)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无县城内不动产权物业、在县城区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固定住所证明即监护人的《租房合同》;

  4.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工作证明,所提供的证明应含有以下情形之一:(1)监护人在我县城区工作的务工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3)监护人劳务合同;

  5.居住证(非韶关市户籍者提供),监护人固定住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证件上的地址一致;

  (三)政府性质安置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含镇政府盖章)、监护人与政府签订购买合同、付款发票、水电费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四)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或其他情况特殊者,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包括武警)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孤儿或社会福利机构求助的儿童;

  3.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

  4.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且实际入住的;

  5.城区两所初中、四所小学教师子女报读教师所在学校的;

  6.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

  四、七年级报名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

  七年级报名参照一年级报名资料执行,同时需提供学生本人在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基本信息表》,须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乳源瑶族自治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乳教〔2026〕3号)《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乳教〔2026〕5号)要求,对未依时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及审核又符合我县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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