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划片实施方案》的通知>(乳教〔2025〕20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城区小学毕业人数及初中学位情况,拟定《乳源瑶族自治县2026年秋季城区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现予公告。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2026年秋季城区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
二、其他事项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6〕107号)文件要求,七年级班额要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规定班额要求,初中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2.挂靠户籍、公共户籍、寄住户籍(户口簿中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一栏为“其他亲属”)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的适龄儿童,租房(含公租房)居住在我县城区的适龄儿童,视我县城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