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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乳源瑶族自治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3 09:09:37 来源:县教育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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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2026年秋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规范有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韶教基〔2020〕27号)《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调整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乳源实验小学(东湖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乳教〔2025〕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城区小学

  1.具有我县城区户籍的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非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持不动产权证(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的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相关名词解释:

  1.城区小学是指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一小学、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禧小学、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中心小学、广外乳源实验小学(东湖小学)。

  2.城区户籍是指鹰峰居委会、松峰居委会、源峰居委会、云峰居委会的户籍。

  3.乳城镇坝厂村委会、大群村委会、河北村委会、大联村委会、云门村委会、鲜明村委会、岭溪村委会户籍纳入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4.东湖小学征地涉及村小组(共和村委罗屋、新林屋、老林屋、菜坝村),康乐社区所辖的金源城市花园、碧桂园亲水居、江山、四季桐悦小区等纳入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二)乡镇小学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方式

  1.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网上报名+部分现场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已预报名的学生无需重新注册,报名期间可登录系统修改已提交的信息材料,如未修改则按预报名信息审核派位。

  2.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不需要网上报名,请家长关注学校通知,到学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料审核。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7日—4月20日

  (三)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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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步:家长扫描二维码或电脑登录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学生信息,上传证件资料。家长于4月7日至4月20日期间将学生出生证、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无产权证则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水电费缴费凭证)、租房合同、务工证明、居住证等证件资料拍照上传报名平台。如学生未入户,则带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教育局一楼教育股现场报名。温馨提示:上传相片时,请注意相片的清晰度及方向(横向)。建议家长使用微信中的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数字空间——证照信息——点击相应的证照截图(或发送至邮箱)保存至手机相册后再上传。

  幼升小报名地址(电脑端):https://rxbm.ruyuan.gov.cn/login

  幼升小报名地址(手机端):https://rxbm.ruyuan.gov.cn/wx/login

  2.第二步:4月21日至4月23日,教育局组织幼儿园进入报名系统审核家长提交的资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和齐全,发现资料不一致或不齐全的,及时通知家长修正报名信息或补齐证件资料。

  3.第三步:复审资料。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幼儿园从报名系统中打出《儿童基本信息表》下发,家长及幼儿园审核员均需签名确认,于4月30日前按班级整理后上交至教育股备查。

  4.按照《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教〔2025〕6号)精神,“支持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子女随学就读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在符合入读、转学有关规定和学位空余情况下,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申请入读哥哥姐姐现就读(不含毕业年级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读。家长须在报名时填写《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附件1)并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由县教育局进行核准。

  三、招生划片范围及学位安排顺序

  (一)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序号

学校

划片范围

1

县一小

第一片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大群村委、坝厂村委户籍适龄儿童。

2

广外乳源实验小学

第五、六片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含新城小区、财苑小区、城市花园、蔚蓝水岸、碧桂园亲水居、碧桂园江山、四季桐悦等),广外乳源实验小学(东湖小学)征地涉及村小组(乳城镇共和村委罗屋、新林屋、老林屋、菜坝)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第一片区招生条件的自由报名和统筹生源。

3

金禧小学

第二、四片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河北村委、大联村委户籍适龄儿童。

4

乳城镇中心小学

第三片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鲜明村委、岭溪村委、云门村委、洛阳(不含古母水)、原龙南户籍适龄儿童。

  片区注解:将城区四个社区和七个村委会及乳城镇共和村委部分管辖地域范围、康乐社区部分管辖小区划分为6个片区:

  第一、二、五片区:乳江河以北区域:以解放北路——小岛饭店——环城东路(瑶池饭店)——文昌中路——紫荆桥北端为分界线1,以二九一路——景江路为分界线2,分界线1以西的松峰、云峰和源峰社区为第二片区,分界线1和2之间的鹰峰和源峰社区为第一片区,分界线2以东的鹰峰社区为第五片区。

  第三、四、六片区:乳江河以南区域:以沿江楼饭店所在小河为分界线3,以迎宾南路——南环东路为分界线4,分界线3以西的云峰社区为第四片区,分界线3和4之间的源峰社区为第三片区(含紫荆苑和瑶乐居),分界线4以东的源峰社区和康乐社区管辖的碧桂园亲水居、碧桂园江山、四季桐悦为第六片区。

  (二)学位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片区内户籍生源

  第二顺位:政策性照顾生源

  第三顺位:片区内父母商品房生源

  第四顺位:片区内祖辈父母商品房长幼随学生源

  第五顺位:片区内祖辈父母商品房非长幼随学生源

  第六顺位:片区内小产权房生源

  第七顺位:片区内新房未入住(未交房生源)

  第八顺位:片区内公租房生源
第九顺位:符合报读城区小学条件的租房生源

  1.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一小学优先保障1-4顺位生源;

  2.广外乳源实验小学优先保障1-5顺位生源;

  3.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禧小学依次招收1-8顺位生源;

  4.乳城镇中心小学依次招收1-9顺位生源;

  5.第一片区内1-8顺位生源根据学位情况及学生家长意向,统筹安排广外乳源实验小学、金禧小学、乳城镇中心小学学位。

  四、城区小学报名须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供原件)

  (一)县城区户籍,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且监护人或直系祖辈父母拥有县城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或直系祖辈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4.监护人已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居住,但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水电费缴费凭证。

  (二)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无县城内不动产权、在县城区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固定住所证明即监护人的《租房合同》;

  4.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工作证明,所提供的证明应含有以下情形之一:(1)监护人在我县城区工作的务工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3)监护人劳务合同。

  5.居住证(非韶关市户籍者提供),监护人固定住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证件上的地址一致。

  (三)政府性质安置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含镇政府盖章)、监护人与政府签订购买合同、付款发票、水电费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四)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或其他情况特殊者,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包括武警)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孤儿或社会福利机构求助的儿童;

  3.持有效期内丹霞英才A、B卡人员及我县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

  4.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5.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且实际入住的;

  6.城区四所小学教师子女报读教师所在学校的;

  7.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

  由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向县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或函件,涉及产业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由县工信局或乳源高新区管委会认定并出具相关函件,报送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前。县教育局审核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拟优待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对未依时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及审核又符合我县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不保留划片对应学校学位,由教育部门视学位情况统筹调配。

  (二)报名时请务必提供上述各有关证件的真实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清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证件资料提供不齐者将不受理其报名要求。

  (三)划片认定依据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籍、公共户籍、寄住户籍(户口簿中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一栏为“其他亲属”)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

  (四)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重读,如有弄虚作假者退回原学籍所在学校。

  (五)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书、病历等材料,由学生家长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缓入学。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应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延缓期满,应按时入学。

  (六)城区小学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家长可在“乳源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录取名单公示信息,公示结束后,家长要留意手机信息,也可登录乳源瑶族自治县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孩子所分配的学校。届时,家长收到派位短信,并按短信要求到所分配的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学生,不保留其城区学校学位。

  附件1: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docx

  附件2: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划片示意图.jpg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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