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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2-28 16:31:46 来源:县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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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县有关单位(企业)、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9号《关于做好韶关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5〕106号)《关于组织开展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乳源瑶族自治县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31日。

  (二)受理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中路7号县林业局六楼机关党委(人事股)。

  (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前请先致电评委会办公室(0751-5371241)进行预约,同时将《2025年度申报林业职称名单汇总表》(附件6)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评审委会办公室邮箱(ryly5371241@163.com),未经预约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认定申报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一)评审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9号)。

  (二)认定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9号)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5〕106号)有关规定。

  (三)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工作,继续执行我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有关规定。

  (四)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继续执行我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有关规定。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人及各单位认真阅读《2025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理清单》(附件3)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5),申报人务必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报送后原则上不接受修改。

  (二)申报人须同步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以下简称“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请选择“乳源瑶族自治县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及时主动跟进网上审核进度,确保个人“评审申请”流程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

  (三)职称评审有关纸质材料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4,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须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下载(下载后表格内容不可更改),A4纸双面打印。

  (四)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联系人,按要求整理汇总本单位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填写《2025年度申报林业职称名单汇总表》(附件6),汇总表按“现申报职称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同一专业集中排列,纸质版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评审委会办公室邮箱(ryly5371241@163.com)。

  四、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如实履行第一审核职责,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1.合法性审核:是否符合省相应资格条件的申报条件要求,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

  2.真实性审核: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完整性审核: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提供的复印件是否有经验证人验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时效性审核: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是否按调整后的方法计算,材料申报时间、公示时间、盖章审核时间前后是否矛盾。

  (二)用人单位须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出通知后第二天起算)。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前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年度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及时反馈评委会办公室。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认定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其他有关政策

  (一)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

  (三)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3年内不再受理其职称评审申报。

  六、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的应缴纳280元/人。一经缴纳,均不予退款。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根据县人社部门指示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应按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

  附件1  关于做好韶关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5〕106 号).zip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9号).pdf

  附件3  2025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受理材料清单.xls

  附件4:职称评审申报有关纸质材料及模板.zip

  附件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  2025年度申报林业职称名单汇总表.xls

  乳源瑶族自治县工程系列林业专业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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