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乳源新闻 > 通知公告

2026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销售点设置公告

时间:2026-01-16 17:19:25 来源:县住建管理局 访问量: -
【字体:

  2026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规范市容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的原则,计划开放5个区域作为春节期间春联、花卉、水果等年货的临时销售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中心市场亿华广场临时摆卖点(近鹰峰中路一侧)、风情街、南水桥头及周边相关区域和碧桂园星樾小区前广场指定区域年货临时销售点设置时间从2026年2月2日至3月3日(共30天)。

  过山瑶风情园年货临时销售点设置时间从2026年2月1日至2月15日(共15天)。

  二、设置区域及经营种类

  (一)中心市场亿华广场临时摆卖点(近鹰峰中路一侧)

  经营种类:花卉、年画、水果、农副产品等,种类不限。

  (二)风情街

  经营种类:春联、年画、糖果等产品,不含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

  (三)南水桥头及周边相关区域

  经营种类:花卉、年画、水果、农副产品等,种类不限。

  (四)碧桂园星樾小区前广场指定区域

  经营种类:仅限花卉、年橘等迎春花市产品,不含年货、水果、蔬菜等其他产品。

  (五)过山瑶风情园

  经营种类:花卉、年饰、美食、农副产品等。

  三、申请流程和时间

  (一)申请时间

  各点位(除风情园年货临时销售点)的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过山瑶风情园年货临时销售点的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申请流程

  申请各点位(除风情园年货临时销售点)的各经营户需提前到县住建管理局二楼执法股办公室报备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摆卖。摊位有限,按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得,联系电话:0751-5381058。

  申请过山瑶风情园年货临时销售点的各经营户需提前致电刘先生,联系电话:0751-5369079。

  四、经营要求

  (一)为保证市容环境的整洁和美观,由县银源公司负责年货临时销售点的垃圾清运,所有在年货临时销售点进行摆卖的摊位需按照每个摊位5元/天的收费标准缴纳卫生费。卫生费由县银源公司每日现场收取,请各摊主配合缴纳卫生费。过山瑶风情园点位具体收费标准请联系刘先生获取

  (二)每人仅可申请一个3*3米帐篷大小的摊位,每个摊位必须自备帐篷,各类宣传设施如彩旗等,应当按照批准的规格、数量、时间及位置进行设置。

  (三)摊位先到先得合理摆卖,对抢占地盘、欺行霸市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各摊点经营者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对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将设置为黑名单,禁止在上述区域经营。

  (四)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噪音扰民、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五)各类年货临时销售点禁止设置任何固定设施,各摊点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活动期届满后及时清理残留物。

  (六)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证摊位周边5米范围内卫生干净整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设置期间须保证现场秩序,严禁铁钉等固定设施,不得压占盲道,以避免影响交通及市民生活。

  (七)根据安全工作要求,临时销售点位不得使用明火,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要保证所置的设施要牢固、安全,大风天气不宜设置,如有客观上不可消除的安全隐患,一律不得设置。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和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市场。

  (八)原则上不提倡销售商品过夜摆放,因留置摆放导致的财产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县住建管理局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九)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将由县住建管理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有需要的可根据自身情况,前往县住建管理局二楼执法股办公室报备审批。感谢大家的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