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2〕66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乳源瑶族自治县非遗工坊建设,帮助本县人群学习传统技艺,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经申报,对依托乳源瑶族传统医药项目的乳源瑶族自治县桂花潭养心谷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定桂花潭养心谷非遗工坊为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二批非遗工坊。
现将非遗工坊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世界过山瑶风情园文化馆三楼
邮政编码:512700
联系电话:0751-5384529
电子邮箱:ryxwgltj@163.com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二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
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二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