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3〕6号)《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的通知》(乳教〔2025〕20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城区初中学位实际情况,制订《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秋季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现予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秋季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
备注: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6〕107号)和《韶关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初中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2.划片认定依据,按片区内户籍、政策性照顾、父母(法定监护人)商品房、祖父母商品房、小产权房的顺序依次保障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挂靠户籍、公共户籍、寄住户籍(户口簿中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一栏为“其他亲属”)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租房(含公租房)居住在我县城区的适龄儿童,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的适龄儿童,视我县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