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划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6日
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划片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规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划片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县城区初中学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生划片范围
(一)乳源中学
招收符合入读条件的解放北路——小岛饭店——环城东路(瑶池饭店)——文昌中路(原县一小)——文昌南路——南环西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乳源实验学校一线以东范围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以及坝厂村委户籍、大群村委户籍、云门村委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金源城市花园暂时划入乳源中学)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乳源实验学校
招收符合入读条件的解放北路——小岛饭店——环城东路(瑶池饭店)——文昌中路(原县一小)——文昌南路——南环西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乳源实验学校一线以西范围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河北村委户籍、大联村委户籍、鲜明村委户籍、岭溪村委户籍以及古母水中心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柳坑中心小学六年级瑶族毕业生。(碧桂园亲水居、碧桂园江山、四季桐悦暂时划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乳源实验学校)
二、划片认定依据
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籍、公共户籍、寄住户籍(户口簿中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一栏为“其他亲属”)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具体按以下顺序依次保障学生相对就近入学。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监护人户籍地址在城区且与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地址相一致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户籍地址在城区的。若当年该类学生人数超过片区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则由县教育局视我县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或其他情况特殊者,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原则上按户籍或实际居住所在地申请到相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读,由县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包括武警)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孤儿或社会福利机构求助的儿童;
3.持有效期内丹霞英才A、B卡人员及我县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
4.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5.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且实际入住的;
6.城区两所初中教师子女报读教师所在学校的;
7.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
(三)非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监护人拥有县城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监护人已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居住,但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按揭合同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的适龄儿童。在优先满足前两类适龄儿童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地址所在片区安排学位。若当年该类学生人数超过片区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则由县教育局视我县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非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提供祖辈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在优先满足前三类适龄儿童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提供的祖辈父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地址所在片区安排学位。若当年该类学生人数超过片区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则由县教育局视我县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非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监护人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及半年内(截至申请日止)的水费、电费等证明材料(含原始发票)。在优先满足前四类适龄儿童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提供的建房批文地址所在片区安排学位。若当年该类学生人数超过片区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则由县教育局视我县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六)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的,不得按房屋地址划片,视我县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七)非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或县城区挂靠户籍、公共户籍、寄住户籍(户口簿中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一栏为“其他亲属”)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无法提供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租房(含公租房)居住在我县城区的。视我县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