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工作的通知》(粤文旅文保〔2025〕22号)等文件精神,完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现将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调查登记但尚未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13处)予以公布。
请全县各单位和全体公民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特此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