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进一步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开展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范围
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传统技艺、民俗、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体育、游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
2.具有鲜明的民族或地域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具有完整的传承体系和清晰的传承脉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填写《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历史渊源、传承情况、保护计划等。
2.辅助资料:包括图片、视频、录音、文献等能够证明项目历史、文化价值的资料。
3.传承人信息:提供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传承谱系、传承活动等资料。
4.保护计划:详细说明项目的保护措施、传承计划及预期目标。
三、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镇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镇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到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2.复审: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复审,对复审符合推荐申报的项目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
4.公示:评审结果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5.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政府网站正式公布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联 系 人:邓雄华
联系电话:0751-5384529
电子邮箱:ryxwgltj@163.com
地 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南环西路风情园文化馆三楼
六、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3.请各有关单位、传承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
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