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有关单位(企业)、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4〕7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乳人社函〔2025〕7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乳源瑶族自治县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方式
受理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受理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工程系列林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中路7号县林业局六楼机关党委(人事股)联系人林小仕 联系电话5371241)
二、申报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认定申报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一)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
1.评审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2.认定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020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通过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此次工作采取线上网络申报与线下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开展,申报人及各单位请认真阅读《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附件6),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申报:
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公示后,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中向乳源县林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网络申报,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材料至乳源县林业初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四、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和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送用人单位审核和公示。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栏评价意见结束后加上“已审核,符合学历与资历条件第×条,工作能力(经历)条件第×条,业绩、成果条件第×条,学术成果条件第×条”字眼,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评审、认定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协助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评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情况。
(三)单位主管部门复核。审核材料是否申报申报专业的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主管部门要在表二(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意见)及表七(上级人事/职称部门意见)中加盖意见。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在受理审核相关申报人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乳源县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认定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其他有关政策
(一)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初次考核认定、取得外省或中央企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需在我省申报评审晋升,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四)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3年内不再受理其职称评审申报。
六、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的应缴纳280元/人。一经缴纳,均不予退款。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根据县人社部门指示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应按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 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7号).pdf
附件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33号).pdf
附件4: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pdf
附件6: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doc
乳源瑶族自治县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初级
职称评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