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治理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的工作部署,从源头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自2024年10月起,我局根据《关于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的通知》(乳住建文〔2024〕23号)和《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的通知》(乳住建文〔2024〕24号),开展建筑垃圾准运证、处置证、消纳证办理。根据文件要求,现将第二批符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条件的2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予以公布。
一、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相关信息(按审批先后顺序)
(一)韶关市庞博贸易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文
联系人:陈文 电话:1371972****
公司通过验收车辆(4辆)
粤F60360、粤F31700、粤F13063、粤F26963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钰林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邹少龙
联系人:邹少龙 电话:1360291****
公司通过验收车辆(4辆)
粤F58995、粤F21518、粤F76878、粤F37012
二、其他事项
(一)运输企业如有增减车辆须及时申报,不在名录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我县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各建设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须交由名录内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
(二)后续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运输企业及车辆将在县政府官网进行公布。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加强行业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相关企业及车辆发生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我局举报,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0751-5381058,联系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205号。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