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治理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的工作部署,从源头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自10月起,我局根据《关于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的通知》(乳住建文〔2024〕23号)和《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的通知》(乳住建文〔2024〕24号),开展建筑垃圾准运证、处置证、消纳证办理。根据文件要求,现将符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条件的5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予以公布。
一、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相关信息(按审批先后顺序)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海威建材有限公司
负责人:林海兵
联系人:林建军 电话:1343511****
公司通过验收车辆(8辆)
粤F10040、粤F83852、粤F87003、粤F97963、
粤F19998、粤F93117、粤F66330、粤F85396
(二)韶关市唐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唐国辉
联系人:唐国辉 电话:1501509****
公司通过验收车辆(6辆)
粤F09969、粤F26996、粤F15506、粤F15803、
粤F85961、粤F11005
(三)韶关市韵羽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泽鹏
联系人:陈泽鹏 电话:1341566****
公司通过验收车辆(12辆)
粤F01726、粤F10778、粤F16309、粤F20323、
粤F20338、粤F40868、粤F48266、粤F57007、
粤F67911、粤F67987、粤F70751、粤F75788
(四)韶关市恒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付年生
联系人:付年生 电话:1475059****
公司通过验收车辆(3辆)
粤F92133、粤F15638、粤F28533
(五)韶关佳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典良
联系人:张典良 电话:1501508****
公司通过验收车辆(6辆)
粤F89289、粤F70752、粤F05881、粤F82822、
粤F62092、粤F61021
二、其他事项
(一)运输企业如有增减车辆须及时申报,不在名录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我县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各建设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须交由名录内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
(二)后续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运输企业及车辆将在县政府官网进行公布。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加强行业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相关企业及车辆发生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我局举报,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0751-5381058,联系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205号。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