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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4-09-05 11:33:52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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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进入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数据库。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对象:乳源瑶族自治县范围内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个体工商户达到上述基础入库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可进行申报。同一省份下同一个自然人设立的多个个体工商户,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个体工商户进行申报,申报时只能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种类型进行填报: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经营时间超过5年);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三、申报步骤

  (一)登录申报平台。个体工商户下载《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根据申报手册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填报:

  1.电脑版: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地址(https://mtyx.gtgsh.com)进行填报;

  2.手机微信版:通过微信内分享的地址链接或直接打开(https://mtyx.gtgsh.com)访问地址进行填报。

  (二)填写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经营者相关信息、营业收入、吸纳就业人数、缴纳社保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提交佐证材料。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名特优新”其一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即完成申报。

  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系统申报要求上传的信息等,例如门头照片、店内环境照片或者网店截图等。

  (二)分类材料

  1.对应《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名特优新”分类标准,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包括:商标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地理标志授权证书;“老字号”证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证书;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标志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证明;平台美誉度证明;资质认证;相关报道等。

  2.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可以证明满足“名特优新”分类标准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述材料由申报个体工商户自行上报至申报平台。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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