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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10 09:48:07 来源:县教育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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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面向整体,立足大局,科学谋划,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所有在乳源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阳光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和“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方式

  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乡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报名由各镇中小学在当地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按照有关规定,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每班,初中不得超过50人每班。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1.具有我县城区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持有有效房产且年满6 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乡镇小学: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且是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常住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

  城区中学:1.具有我县城区户籍且于2024年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2.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且于2024年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乡镇中学: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2024年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五、县城学校招生条件

  (一)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儿童出生证;

  注:儿童入户登记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止须“满六个月”。

  (二)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且监护人拥有县城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物业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儿童出生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产证。

  注:儿童入户登记和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登记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止须“满六个月”。

  (三)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拥有县城区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物业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儿童出生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注: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登记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止须“满六个月”。

  (四)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无县城内不动产权物业、在县城区租房居住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儿童出生证;

  3.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固定住所证明(监护人的《租房合同》,合同在有效期内且合同签约登记日期到2024年8月31日止须“满一周年”;提供租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工作证明,所提供的证明应含有以下情形之一:①监护人在我县城区工作的务工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②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

  5.居住证(非韶关市户籍者提供),监护人固定住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证件上的地址一致,居住证登记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止须“满一周年”。

  六、划片范围

  (一)城区小学

  1.在新建城区小学启动建设之前,城区小学划片仍按2014年以来公布的划片范围不变,待新建城区小学启动建设后再统筹调整城区小学划片范围。根据城区四个社区和七个村委会管辖地域范围,将城区地域分为四个片区:

  第一、二片区:乳江河以北区域:以解放北路——小岛饭店——解放中路(教育局原址)——解放南路(中医院原址)——沿江路(保险公司)路口为分界线,以东的鹰峰社区和源峰社区为第一片区,以西的松峰社区和云峰社区为第二片区;

  第三、四片区:乳江河以南区域:以紫荆苑小区西面为界,以东的源峰社区(含紫荆苑)为第三片区,紫荆苑以西的云峰社区为第四片区。

  2.各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学区地段范围和对象

  (1)县第一小学:第一片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大群村委、坝厂村委户籍适龄儿童。(金源城市花园暂时划入县第一小学)

  (2)金禧小学:第二、四片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河北村委、大联村委户籍适龄儿童。

  (3)乳城镇中心小学:第三片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鲜明村委、岭溪村委、云门村委户籍适龄儿童。(碧桂园亲水居、碧桂园江山、四季桐悦暂时划入乳城镇中心小学)

  (二)城区初中

  1.乳源中学:招收符合入读条件的解放北路——小岛饭店——环城东路(瑶池饭店)——文昌中路(原县一小)——文昌南路——南环西路——乳源民族实验学校一线以东范围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以及坝厂村委户籍、大群村委户籍、云门村委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金源城市花园暂时划入乳源中学)

  2.乳源民族实验学校:招收符合入读条件的解放北路——小岛饭店——环城东路(瑶池饭店)——文昌中路(原县一小)——文昌南路——南环西路——乳源民族实验学校一线以西范围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河北村委户籍、大联村委户籍、鲜明村委户籍、岭溪村委户籍以及古母水中心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柳坑中心小学六年级瑶族毕业生。(碧桂园亲水居、碧桂园江山、四季桐悦暂时划入乳源民族实验学校)

  (三)乡镇小学

  按小学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执行。

  (四)乡镇中学

  按中学公布招生服务范围执行。

  七、城区学校划片认定依据

  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寄住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具体按以下顺序依次保障学生相对就近入学。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城区且与父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地址相一致的。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地址在城区的。

  (二)符合政策性规定的适龄儿童

  户籍情况或其他情况特殊者,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经县教育部门审查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2.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我县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

  3.孤儿或社会福利机构求助的儿童;

  4.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且实际入住的;

  5.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

  (三)非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监护人拥有县城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在优先满足前两类适龄儿童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位。

  (四)非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监护人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提供祖辈父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在优先满足前三类适龄儿童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家庭实际住址、依下列顺序安排入学:

  1.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及半年内(截至申请日止)的水费、电费等证明材料(含原始发票)。

  2.暂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按揭合同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的,不得按房屋地址划片,只能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入学。   

  3.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五)非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无法提供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租房居住在我县城区的

  原则上不安排中心城区学位,视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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