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我县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鉴于我县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包括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包括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予以公示,按受社会监督。各级责任人要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监督电话:0751-5388123
附件:
1.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乳源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