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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乳源瑶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

时间:2019-05-13 08:45:59 来源:乳源县政府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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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20194月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年度建设计划信息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0套

开工套数:0套

基本建成套数:0套

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无

建设地点:

总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计划开工时间:

三、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立项、规划、在建、基本建成、竣工备案(单选项)

实际开工套数:0套

基本建成套数:0套

四、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无

建设地址:

建设方式:

建设总套数:

开工时间:

年度计划开工套数:

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

建设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五、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无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竣工套数:

竣工时间:

六、分配政策信息

文件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文号:乳府办【2013】第185号

发布部门: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实施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文件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实施细则

文号:乳府办【2016】第28号

发布部门: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年3月14日

实施日期:2016年3月14日

七、住房保障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乳源瑶族自治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事指南

八、分配对象信息

详见附表

九、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

详见附表

十、分配房源信息

详见附表

十一、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

详见附表

十二、分配程序信息

申请公租房(含廉租房)保障,实行家庭全名制诚信申请,“两审核”、“两公榜”、按序轮候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证明、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或合同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查档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居委会(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居委会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协助调查)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议,县房管所将调查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申请人的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免收公告费)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符合公租房(含廉租房)保障条件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公租房(含廉租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申诉。

(四)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申请人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布。

(五)对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县房管所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公租房(含廉租房)租赁合同,配租住房。

十三、分配过程信息

十四、分配结果信息

详见附表

十五、退出情况信息

详见附表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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