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备地查找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县应急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机构职能、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
(二)公开的方式
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网址为http://www.ruyuan.gov.cn/sgryyjglj/gkmlpt/index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详细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鲜明南路3号(县司法楼二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1-5383878
邮 箱:ryyjglj@163.com
邮政编码:512700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1341/choice
(二)受理方式
依法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填写《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互联网等方式向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县应急管理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0751-12345。
附件2: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